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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6家物业公司被查处!
来源:西安头条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5/1/24 9:23:57 浏览:1880
【摘要】据信用中国(陕西)官网公示,近日,西安有6家物业公司因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属地监管部门查处。

  据信用中国(陕西)官网公示,近日,西安有6家物业公司因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属地监管部门查处。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天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青秀城项目部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保持容器完好整洁,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充,其行为涉嫌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给予2000元人民币处罚并建议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大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投放时间段违规放置误时桶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给予1000元人民币处罚并建议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11月16日,陕西德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秦汉新城分公司在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窑店街道兰池大道德杰花满庭小区北侧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给予5000元人民币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千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规定。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五项规定,责令改正,给予1000元人民币处罚并建议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大美汇通物业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五项规定,责令改正,给予3750元人民币处罚并建议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佳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的隐患,违反了《陕西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西安市灞桥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陕西省消防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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