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华衡住宅楼2号楼、3号楼规划现状确认情况予以公示(详情点击此处),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月9日(共15天)。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29-85350334。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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