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保障性住房审批程序的通知》(市住保办发〔2016〕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先进行终审前公示,公示期为3天,请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对本次公示给予监督。
如对名单中所列家庭的申请条件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西安市莲湖区住房保障中心如实举报。
举报电话:029-87613413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
公示名单:
第2023043批次公租房公示人员名单.xlsx
西安市莲湖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