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业新政在有业委会的小区,价格协商难
【摘要】希望政府住建部、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能够及时约谈万科物业,让万科物业及明拿出合理方案,而不是一在拖延,这也是小区大多数业主急切关心的问题。
留言内容
留言时间:2021/6/21 0:00:00
1.我是西安市万科金域华府小区的业主,本小区成立了业委会;2020年因疫情,业委会没有完成及时换届;2020年12月份,即将过期的业委会和万科物业对即将到期的合同进行新价格的商定,因西安物业新政对一级物业指导价定为物业费2.2元/米,车位费80元/月;对高档小区允许价格上浮10%;而本小区目前执行的合同价格为2.41元/米,车位费150元/月;业委会认为物业应该执行政府对一级物业指导价,车位费降为80元/米,物业公司认为企业利益受影响比较大,以业委会过期为由不再与谈判。
2.小区筹委会经过认真准备,经过3月、4月、5月选出新的业委会,6月4日,业委会与西安万科物业有限公司万科金域华府管理中心提出了按政府指导价2.2元/米,车位费80元/月;同时,让万科提出自已的增值服务方案和匹配的价格。万科物业以西安中心没有决策权需要上报深圳为由,迟迟给不出新的价格方案,同时口头回复了总部不同意2.2元/米,车位费80元/月的方案,而万科在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已经执行了2.2元/米,车位费80元/月的收费方案;6月16日,7位业委各自请假在上班时间与万科物业负责人协商价格,西安万科物业把原来6月9日-6月15日之间会议室或者口头同意的车位费80元/月一致方案又给否决了,需要上西安总部和深圳总部,同时书面答复业主在业委会和万科物业新价格没有商定前,仍按照合同价格为2.41元/米,车位费150元/月收费。3.万科金域华府小区在2021年1月到2021年6月有6处少于到西安市一级物业的标准;4.作业万科金域华府一名业主,认为西安万科物业利用政府不明确的地方,多收业主费用,从2020年12月底业委会的第一次提出,到2021年6月18日仍拿不出合适方案,再做侵犯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之实。希望政府住建部、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能够及时约谈万科物业,让万科物业及明拿出合理方案,而不是一在拖延,这也是小区大多数业主急切关心的问题。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西安市经开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2021/6/30 0:00:00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市场监管经开分局工作人员了解核实,凤城十路万科金域华府小区属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依据《西安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及其他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及第八条之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通过合同约定”,及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进行查处”。2021年6月25日上午,市场监管经开分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回复调查核实情况,您表示理解。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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