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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江湾违规收费,物业增值服务费形同虚设
【摘要】我是恒大江湾二期小区业主,交房两年余,物业费比一级物业管理费高处1.3元,但是我们并没有享受到所谓的任何增值服务。

留言内容

留言时间:2020/6/26 0:00:00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恒大江湾二期小区业主,交房两年余,物业费比一级物业管理费高处1.3元,但是我们并没有享受到所谓的任何增值服务,望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我们要求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取消增值服务费,且要求物业退还之前所交增值部分费用。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XA_未央区 回复时间:2020/7/1 0:00:00

网民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恒大江湾小区由陕西金碧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业主与物业已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中对物业管理费已作出了明确约定。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是在业主自愿的前提下,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协商约定。该物业服务协议招投标已在西安市房地局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并查看相关资料核实,您与物业所签协议中物业费确为2.8元/平方米/月,物业现实收费与协议中所约定钱数一致,未发现违规收费的现象。此外,经了解,物业等级资质2018年已经取消,物业服务费用与资质不挂钩。增值服务费属于有偿服务费的范畴,其收费标准在业主自愿的前提下,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协商约定。 若您对物业收费标准的制定有异议或需要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您可向物业及浐灞管委会表达诉求,我们也将积极与浐灞管委会联系接洽,反映群众诉求,配合其妥善解决。 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杨建强 联系方式:19909286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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