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故意拖延西安市物业新标准执行
【摘要】西安曲江紫薇物业故意拖延西安市发布的物业收费新标准执行。
留言内容
留言时间:2020/12/25 10:00:00
西安曲江紫薇物业故意拖延西安市发布的物业收费新标准执行。新物业收费标准已发布很长时间,物业公司完全有充足的时间准备。现在物业采用调研的借口故意拖延,多收费。请领导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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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回复时间:2021/1/4 9:00:00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根据《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需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下,公开真实、完整、有效的相关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成本变动情况和拟调价方案;就调价方案与业主协商,经"参与表决双过半业主"同意后,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实施调整并约定执行。物业服务等级经物业项目所在区(县)、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后,收费标准抄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目前,物业服务企业正在就调价方案向小区业主征询意见。我委也将持续跟进此事。 我委工作人员已于12月25日17时将有关情况电话告知您。 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人:刘 炜 联系电话:68660466 联系人:姚立军 联系电话:686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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