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
2012年9月21日上午,凤城九路北李社区一高层住户家中发生火灾时,却发现门口的消防栓里没有水,无法及时灭火,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此,市政府要求: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我局决定“双节”来临期间,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教育与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纳入经常性教育内容,定期组织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二、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1、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解决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缺失、无法正常投入使用的问题,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标识。
2、清理整治违章占用消防通道问题。清除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搭盖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现象,清除消防通道上设置挡车墩和其它障碍物以及将消防通道作为停车场停放车辆等影响消防通行的现象。
3、清理整治擅自改变物业共用部位用途导致火灾隐患的问题。重点清理整治擅自利用架空层、地下停车库等物业共用部位进行经营或改变使用用途,增加火灾危险性的问题。
4、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整治。重点解决物业服务企业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的规定,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问题。
三、要求: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季节特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3、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要配足、配齐值班人员,做好各种值班登记记录;建立完善安全消防应急处理预案和措施;加强共用设施设备,尤其是电梯、消控和监控设备的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加强各主要出入口的岗位值班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巡逻值班制度;加强办公、商铺等消防安全管理,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4、区(县)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逐一对辖区各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肃处理,并把这次检查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创优评先、监督检查和资质评定的重要考核指标。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