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购房合同签订及商品房网签备案业务由开发企业负责办理,您可向开发企业具体咨询。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