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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土地收益金
提问时间:2017/7/22 7:57:59 提问者:180****1058 分类:产权过户 浏览:616 点击收藏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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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是房改房,过户时,已按要求缴纳了1%的土地收益金,为什么领到的不动产证上显示的 权利性质 依然是 集资建房,而不是商品房?谢谢了!
专家回答 置业专家回答 回答时间: 2017/7/24 11:24:08

您好!自2017年5月1日起,该项业务已移交至西安市不动产登记局进行受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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