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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转让问题
提问时间:2017/2/10 9:28:58 提问者:152****0262 分类:保障房 浏览:1301 点击收藏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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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目前已快满5年了,我想咨询下,如果转让给有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房价是按原先的购买价转让吗?另外,都需要办理那些手续,以及是否有交易税费等等。盼解答。谢谢!
专家回答 置业专家回答 回答时间: 2017/2/13 15:13:10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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