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12月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44个2024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典型示范案例,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汉中市汉台区分别入选“用地主体引导有效类”“收益科学可持续类”案例。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探索性实践。近年来,陕西省通过建立城乡融合要素交易体系,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的取得显著成效,在以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为载体,探索农村土地市场化配置的取得创新突破。
记者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2023年3月,西安市灞桥区、高陵区、阎良区被列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2024年6月,市资源规划局印发《西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操作流程(试行)》,制定入市试点工作操作流程,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可在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交易”,要求进一步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资源,充分激发农村改革发展活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全国副省级城市在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提供了重要实践案例与积极探索。灞桥区为充分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知情权,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与入市前期准备工作,充分调动了市场主体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解决了其对权益保障问题后顾之忧的同时,增强了对市场的预期和信心。
此外,汉中市汉台区为切实加强对入市收益的管理,规范收益分配行为,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汉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确保了入市农民能获得长期性、可持续收益。
据悉,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陕西省9个试点县(市、区)严守“三条底线”,抓住“两项前置条件”,紧盯“三项负面清单”,探索“两项重点机制”,锚定改革初衷,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已形成13宗入市成交案例,成交金额2937.035万元。累计带动产业投资规模7.97亿元,提供就业岗位725个,解决农村脱贫人口就业133人,对于盘活闲置的集体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