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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东热力公司供暖不达标退费难于登天
【摘要】我是太乙城时光界小区549**的住户,房子已经经过2个取暖季,但是冬季温度不达标。我多次跟物业沟通,物业说热力公司退费。连续催了大半年,一直没有结果。

留言内容

留言时间:2022/11/4 0:00:00

我是太乙城时光界小区549**的住户,房子已经经过2个取暖季,但是冬季温度不达标。我多次跟物业沟通,打物业的座机电话或者发微信给楼管赵*,有记录的微信消息时间分别为2020.12.12,2021.1.7,2021.1.8,2021.1.13,2021.2.13,2021.2.21日。经过几次水工上门放水调温后,还不行。最后物业才拿来测温表测温,温度不达18度。物业说热力公司退费。连续催了大半年,一直没有结果。直到我投诉后,才有一个常姓女子打电话(18092963600)自称热力公司的,说是计算了7元钱,并已经退给我了(实际上截至目前并未收到任何退费)。在计算上面并未说出合理计算方式,无法让人信服。后我尝试与其沟通,均是不接电话,同时热力公司的座机也无法打通。96116也是每次都说催单,催单,几天过去了,并没有任何结果。物业公司开始踢皮球,说他们只是代收代缴,让我去找热力公司退费。现在已经是本年度取暖试水阶段,已经影响我们本年度的取暖。因去年未退费,我今年还未开始缴纳取暖费,物业不给试水,不给供暖。退费的事情,如若不尽快解决,我们今年冬天将无法取暖!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西安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2/11/28 0:00:00

您好,您提交的诉求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经核查,市民所在太乙城时光界小区为雁东热力公司大网用户,接到工单后,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立即联系雁东热力公司核实情况。经了解,因小区物业人员被隔离,退费工作无法开展,解除隔离后即与市民联系退费。关于退费金额,市民2022年2月21日向热力公司反映室温不高后,到2022年3月15日供热结束,共测算到有2天温度低于18℃,不达标天数共计2天。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市民退费金额为:采暖费/120(总天数)*0.7(去除基本热费30%)*0.2(不达标温度标准)*2(不达标温度天数)≈7元。 雁东热力公司工作人员11月8日14时20分与市民联系做了沟通解释工作,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也于11月7日11时、8日16时15分、9日10时20分与市民三次联系沟通,用《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向市民解释退费的凭据和依据,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督促雁东热力公司继续与市民进行沟通协商,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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