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芯取样复检报告
采暖和非采暖隔墙、地下室顶板保温材料、与空气接触的楼板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
外墙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
屋面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
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
墙体材料、电线电缆、阳台门复检报告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意见)书
板材与基层粘结强度拉拔复检报告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款凭证
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检测复检报告
施工许可证
外窗及幕墙三性、传热系数、中空露点复检报告
西安市建筑节能专项审核申请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3年11月2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第十八条:项目竣工时,发展和改革、建设、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节能专项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予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