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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
更新时间:2021-02-20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商品房预售许可
基本编码
610117017000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实施主体
市住建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到现场办事次数
1次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结果样本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29-86785160、029-86785164、029-86785165
监督投诉方式
029-86785240
办理地点
西安市凤城八路95号市政务中心二楼46、47、49号
受理条件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原价材料份数 复印件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下载空表 填报须知
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计划 其他 复印件 纸质 1 1 必要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其他 原件 电子 1 0 必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政府部门核发 复印件 纸质 1 1 必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政府部门核发 复印件 纸质 1 1 必要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 政府部门核发 复印件 纸质 1 1 必要
商品房预售方案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纸质 1 1 必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政府部门核发 复印件 纸质 1 1 必要
营业执照 政府部门核发 复印件 纸质 1 1 必要
已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政府部门核发 复印件 纸质 1 1 必要
设定依据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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