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专家回答
回答时间:
2021/4/14 17:16:55
早在2018年9月14日,西安市政府发布的《西安市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中,对已有保障房结构进行了调整,把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整合为共有产权住房,对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不再立项新项目。而自2019年7月1日起,西安展开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同时全面停止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受理。 目前,已取得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可选择购买存量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或共有产权住房中的一种。已取得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可选择购买存量限价商品房或共有产权住房中的一种。列入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库的家庭,可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