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录
企业登录
房九九 西安阳光置业服务网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提问时间:2018/5/24 8:32:41 提问者:180****1874 分类:保障房 浏览:2808 点击收藏 收藏
| |
我是打工的,在西安已经十多年了一直租房子住现在租房价钱也高的离谱两个孩子就靠老公一个人挣钱养家父母孩子都需要我们的照顾。以我们现在的条件申请经济适用房符合要求吧
专家回答 置业专家回答 回答时间: 2018/5/25 14:26:08

您好!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

经济适用房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273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502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275元/人月] 。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业用房的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不得申请。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半年。

9.申请人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申请经济适用房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限价商品房申请人单身年龄应在22周岁以上,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1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安房久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陕ICP备1800014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14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