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录
企业登录
房九九 西安阳光置业服务网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
提问时间:2017/8/13 11:25:28 提问者:138****9938 分类:产权过户 浏览:635 点击收藏 收藏
| |
你好!我们是刚需买房,看中一套城里的二手房,但那套房是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中介说需要交纳房子目前评估价的15%的土地出让金,才能进行购买。钱都已经交给中介了。但是我这两天看了咱政府的文《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和《西安市关于落实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中介说的有出入。 请专家帮我明确下经济适用退出是否可以直接上市交易,不需要满2年,明确差价款的计算,以解我燃眉之急。非常感谢!
专家回答 置业专家回答 回答时间: 2017/8/14 15:31:45

您好!《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第二条: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申请退出的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受第一条规定限制。以前述方式取得的住房再上市交易(买卖、赠与),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

西安房久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陕ICP备1800014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14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