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录
企业登录
房九九 西安阳光置业服务网
西安恒大都市广场不给退认筹金怎么办?
提问时间:2017/4/28 10:22:09 提问者:137****0109 分类:房产交易 浏览:1518 点击收藏 收藏
| |
在西咸新区恒大都市广场未开盘之前交了1万元的认筹金,后来开盘人在外地没有过去,置业顾问说可以退认筹金,但是办理了退款手续却迟迟不给退款
专家回答 置业专家回答 回答时间: 2017/4/28 14:33:09

 您好!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西安房久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陕ICP备1800014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14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