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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