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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发布后,之前购房所交的20%首付是否需再次补充首付?
提问时间:2017/4/19 10:46:34 提问者:187****7137 分类:房产政策 浏览:1603 点击收藏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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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本月月初在西安市购房,交了20%的首付并已办理按揭手续并提交审核,提交了网签信息并在打印的纸质合同上签了字。但是在4月18日出台《意见》时银行还未放款,后续手续也没有办理,我想咨询一下是否需要补交10%的首付后重新办理购房手续及按揭手续呢?该如何理解《意见》中“下发之日(4月18日)前,已签订购房协议并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的,仍按照原政策执行”这句话呢?希望能得到解答,谢谢!
专家回答 置业专家回答 回答时间: 2017/4/19 11:06:06

您好!您可拨打房管局业务咨询热线965345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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