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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转让单位团购房
提问时间:2017/4/19 12:32:16 提问者:135****4967 分类:新盘咨询 浏览:490 点击收藏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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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想购买红旗东路与太华北路的浩华北郡,说是国税局团购的房子,我想要从国税局单位人的手上买,但该楼盘五证不全,还需我付完全款,只是我们双方在开发商更改名字,这样有保证吗?您在帮我看看浩华北郡的房产是70年商品房吗?
专家回答 置业专家回答 回答时间: 2017/4/20 11:39:58

 您好!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对于开发企业的违规销售行为,您可向市房管局执法大队投诉,029-8762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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