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对象有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取得保障性住房的;违规出售、出租、出借,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据不整改的;取消保障资格,收回保障性住房,被取消资格的保障对象在5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住房保障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