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个人房屋买卖转移登记业务需提交的申请资料有:
1.转移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买卖合同;
5.申请人(卖方)婚姻状况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核对原件),或登记机关根据需要提供的结婚登记审查表;
6.代理人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7.处分未成年人的房屋时,监护人应提供经公证处分的房屋系“为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书面保证;
8.涉及未成年人的房屋时,其监护人需提交监护公证书;
9.外籍人士(含香港、澳门、台湾)购买的须出具西安市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
10.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或房屋分户测量图、配图说明、房屋四至墙界表等;
11.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核档证明);
12.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手房买卖交易,房管局收取的费用有:
1.房屋转让手续费:
(1)公有住房(房改房)首次上市:2元/平方米;
(2)住房(含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4元/平方米;
(3)非住房:7元/平方米。
2.土地收益金:
(1)公有住房(房改房)首次上市的按房屋评估系统价格的1%收取;
(2)安居工程住房按房屋评估系统价格的2%收取;
(3)经济适用住房按房屋评估系统价格的15%收取。
3.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关于税收问题,您可向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具体咨询。
二手房买卖流程请参考本网内容——二手房买卖一站式服务,链接:http://www.fang99.com/uploadfile/subject/subject745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