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琴湾项目北区12号

天琴湾项目北区12#楼住房销售公告

根据我市商品住房交易政策及销售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房源明细及销售规则公布如下,请有意向购买我公司该项目住房的购房人按时进行购房登记:

一、 房源状况 

(一)住宅

1、总体情况。本次开盘销售楼幢(12#)楼位于西安高新区创汇路以南、韦斗路以北、西太路以东、造字台路以西,全部准售住房房源共计44套(不包含样板间),总建筑面积约5781.12㎡。

2、本期销售的房源

本期销售的(12#)楼准售住房房源共计44套(不包含样板间),总建筑面积约5781.12㎡。

户型1,单套面积127.63-132.18㎡二室二厅二卫户型44套;

3、本期一并销售的所退房源

本项目可售房源中无所退房源及前期预留样板间。

4、实体样板间情况

本次销售无预留样板间

5、价格情况

根据2024年07月26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公示,本次开盘销售的住房均价17686.27元/㎡,具体一房一价见市住建局官网、公司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天琴湾)。

(二)车位

1基本情况

天琴湾项目北区全部可售车位为10#、11#、13#、14#、15#、16#、17#18#、19#、20#、21#、22#楼的车位,共计可售车位1783个,车位均价14万元/个,各类型车位销售均价及数量明细如下:

序号

车位类型

层数

数量

销售均价

(万元/个)

1

普通车位

负一层

1735

14

2

子母车位

负一层

20

22

3

微型车位

负一层

28

11

2车位销售方案

(1) 销售时间:

本项目销售的全部可售车位计划于9月开始销售,2025年5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

(2) 销售方式:

通过售楼处现场公示、线上媒体、朋友圈等宣传取证和销售相关信息,开发商自行组织开盘

二、购房登记与信息核验

(一)购房登记:意向购房人按照公示的时间,按照以下方式登记:登录西安市商品住房销售公示平台(网址:http://zfyxdj.xa.gov.cn/zfrgdjpt/index.html),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实名登记,家庭成员不可拆分多次登记,购房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一个登记流水号。

1.满足以下条件的:

(1)居民家庭为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2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离异满3年的单身;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购房前48个月起无住房转让记录(二孩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首套、第二套除外); 

(3)居民家庭成员至少一方为本市户籍。

2.按照“征收一套购买一套”的原则,持已网签备案的《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货币补偿)》(两年内)的房屋被征收人可作为刚需家庭。

普通家庭:除刚需家庭之外的购房家庭。

(二)提交购房资料:意向购房人按照公示的时间,通过以下方式提交购房资料:

方式一:在进行购房登记时,直接将购房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承诺书等)的电子图片(每张不大于2M)上传至平台。

方式二:在登记时间内,直接将购房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人才认定证明、现役军人证明、承诺书、征信报告等)原件递交至我司天琴湾项目营销中心(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创汇路34号,联系电话:029-88865999),我司将协助进行扫描上传。

特别提示:购房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管理部门将通过民政、户籍等数据库进行比对,在任一阶段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我司及管理部门将通报公安部门请其按照伪造证件查处。

(三)所需材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2.购房人本人满足首付款条件的存款证明;存款证明不高于意向房源购房款的30%;

3.委托他人提交购房资料的,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4.证明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交易政策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核验结果反馈与公示

1.我司将对登记家庭购房资格进行初核,通过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将所需补充的材料、初核结果(包括未通过的原因)反馈给登记人。核验通过人员方可参加后续销售活动。

2.核验结束后,我司将及时通过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天琴湾)公示初核结果。

三、摇号选房规则

1.登记家庭数量(以信息核验通过的数量为准)与住房房源数量比例低于1.5:1的,不再实施公证摇号,由房地产企业发布自行销售公告后进行销售。

2.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含)的住房在摇号选房时不再实施“刚需优先”,小于144平方米的住房按照原规则实施“刚需优先”。

四、注意事项

(一)有关惩戒措施。登记购房人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相关部门将对以下失信行为实施限制措施:

1.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家庭成员信息、住房条件等进行购房意向登记的,1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

2.登记购房人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6个月内不再接受上述购房人填报购房登记;

3.登记购房人选中房屋后连续2次放弃签约的,1年内不再接受上述人员填报购房登记。

4.提供虚假资料进行资格核验骗取刚需资格的,5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

(二)购房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在该项目未能通过资格核验的或参与公证摇号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在此期间不能通过变换主申请人等的方式参与其他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

(三)未在网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购房登记或核验购房资格的,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四)举报电话。如果您发现我公司或委托的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的,请及时向我公司营销部门或相关部门举报:

1.购房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但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2.购房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但必须全款支付;

3.捆绑销售、搭售商品和服务或者附加的其他不合理条件;

4.交纳排号费、渠道费、诚意金或其他预订款性质费用;

5.提供或协助登记购房人出具虚假购房资格材料;

6.要求登记购房人到指定的银行打印银行存款证明;

7.要求登记购房人打印的存款证明高于登记购房人首付款条件;

8.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天琴湾项目投诉举报电话:029-88865999

高新区住建部门举报电话:029-81165112

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

附件:

1、资料核验现场布置图

2、销售活动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1:

 

 

 

 

 

 

 

 

 

 

 

 

 

 

 

 

 

附件2:销售活动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天琴湾项目12#楼商品住房销售有关工作顺利实施,我司在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商品房销售行为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项目房源情况及意向登记情况,特制订实施保障方案及应急处理预案如下:

一、本次组织销售活动采取线下选房方式。

二、协调供水、供电、网络等部门确保各类销售活动当天的水、电、网络供应,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三、整合全公司资源,组织精干力量,配备足够的人力和计算机等设备确保现场信息核验、现场摇号选房等工作顺利开展。开展信息核验等工作时,要做好人群分流,让群众快办事、少停留,避免长时间排队逗留引发突发事件。

四、按照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处置、舆情管控、政策解答、投诉处理等工作类别,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责、责任人、小组成员。

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现场秩序稳定和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切实维护现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房地产领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六、应急情况处理:现场配置相关应急药品及饮用水,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陕西空间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