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南云境项目2#、3#、10#

雁南云境项目2#、3#、10#楼住房销售公告

根据我市商品住房交易政策及销售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房源明细及销售规则公布如下,请有意向购买我公司该项目住房的购房人按时进行购房登记:

一、房源状况

(一)总体情况。本次开盘销售楼幢2#、3#、10#楼,位于西安市雁塔区西部大道以南,茅坡路以西,规划路(雁南朗境以北,规划路以东全部准售住房房源共280(不含本次暂缓销售样板间1套),总面积约34515.13不含样板间10#-10101,面积约143.14

户型1.单套面积112.44室两厅户型104

户型2.单套面积112.66室两厅户型38

户型3.单套面积130.18室两厅户型52

户型4.单套面积131.05室两厅户型26

户型5.单套面积131.31室两厅户型19

户型6.单套面积143.14室两厅户型41

(二)本项目可售房源中无所退房源及前期预留样板间。

(三)实体样板间情况

因展示需要,本次开盘预留样板间1
样板房房号10#-10101,面积约143.14㎡,户型室两厅两卫我司限制该房源,纳入其他楼房源(本项目最后一批房源前)统一公开销售。

)价格情况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202442日房商品住房价格公示,本次开盘销售的住房均价20841.61元/㎡,具体一房一价见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站、公司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雁南云境)。

二、购房登记与信息核验

(一)购房登记:意向购房人按照按公示的时间,按照以下方式登记:登陆西安市商品住房销售公示平台(网址http://zfyxdj.xa.gov.cn/zfrgdjpt/index.html)进行购房登记,购房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一个登记流水号。

(二)提交购房资料:意向购房人按照按公示的时间,通过以下方式提交购房资料:

方式一:在进行购房登记时,直接将购房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人才认定证明、现役军人证明、承诺书等)的电子图片(每张不大于2M)上传至平台。同时,需要与我司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将购房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要求的存款证明等)发送至我司工作人员协助核验,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核验。

方式二:通过电子邮件将购房资料电子图片发送至我司公共邮箱(sjynlj@163.com)。发送文件命名格式为:【流水号】+【主登记人姓名】+【登记电话号码】,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核验。

方式三:以上方式操作不便的,可在登记时间内,将购房资料原件递交至雁南云境营销中心(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部大道与茅坡路十字向南约300米),联系话:029-89638888。我司将协助进行扫描上传。

 

意向购房人未按照公示的时间及方式一、方式二或方式三的要求提供购房资料,则视为放弃本次核验。

特别提示:购房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管理部门将通过民政、户籍等数据库进行比对,在任一阶段发现提交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我司及管理部门将通报公安部门请其按照伪造证件查处。

(三)分类登记: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进行实名登记,家庭成员不可拆分多次登记。

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刚需家庭

1.满足以下条件的:

(1)居民家庭为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28周岁以上的未婚单身、离异满3年的单身;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西安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购房前48个月起无住房转让记录(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第二套的除外);

(3)居民家庭成员至少一方为本市户籍;

2.按照“补偿1套购买1套”的原则,持已网签备案的《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货币补偿)》(两年内)的房屋被征收人可作为刚需家庭。

(四)所需材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证明等资料,非本市户籍购买限购区域住房的,还需提供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及在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2.购房人本人满足首付款条件的存款证明;存款证明不高于意向房源购房款的20%;

3.驻陕部队现役军人,或入伍前户籍属我省的现役军人需提交符合我市购房政策的相关证明;

4.证明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购房政策的其他必要材料等;

5.委托他人提交购房资料的,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五)核验结果反馈与公示

1.我司将对登记家庭购房资格进行初核,通过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将所需补充的材料、初核结果(包括未通过的原因)反馈给登记人。核验通过人员方可参加后续销售活动。

2.核验结束后,我司将及时通过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雁南云境)公示初核结果。

三、注意事项

(一)有关惩戒措施。登记购房人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相关部门将对以下失信行为实施限制措施:

1.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家庭成员信息、住房条件等进行购房意向登记的,1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

2.登记购房人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6个月内不再接受上述购房人填报购房登记;

3.登记购房人选中房屋后连续2次放弃签约的,1年内不再接受上述人员填报购房登记。

4.对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家庭成员信息恶意骗取购房资格、优先摇号资格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住建部门要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房。

(二)购房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在该项目未能通过资格核验的或参与公证摇号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在此期间不能通过变换主申请人等的方式参与其他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

(三)未在网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购房登记或核验购房资格的,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四)举报电话。如果您发现我公司或委托的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的,请及时向我公司营销部门或相关部门举报:

1.购房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但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2.购房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但必须全款支付;

3.捆绑销售、搭售商品和服务或者附加的其他不合理条件;

4.交纳排号费、渠道费、诚意金或其他预订款性质费用;

5.提供或协助登记购房人出具虚假购房资格材料;

6.要求登记购房人到指定的银行打印银行存款证明;

7.要求登记购房人打印的存款证明高于登记购房人首付款条件;

8.预留的样板房未公开展示;

9.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雁南云境销售中心咨询电话:029-89638888

西安市雁塔区住建部门举报电话:029-85200238029-85267766

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

 

 

附件:销售活动应急处置预案

雁南云境项目2#、3#、10#楼销售活动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雁南云境项目2#、3#、10#楼销售有关工作顺利实施,我司在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商品房销售行为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项目房源情况及意向登记情况,特制订实施保障方案及应急处理预案如下:

一、组织各类销售活动(如信息核验、现场摇号选房等),提前将场地布置方案、核验时间、地点、预估人数等相关事宜报当地街道、派出所等部门进行报备。

二、协调供水、供电、网络等部门确保销售活动当天的水、电、网络供应,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三、整合全公司资源,组织精干力量,配备足够的人力和计算机等设备确保信息核验、现场摇号选房等工作顺利开展。开展现场选房等工作时,要做好人群分流,让群众快办事、少停留,避免长时间排队逗留引发突发事件。

四、按照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处置、舆情管控、政策解答、投诉处理等工作类别,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责、责任人、小组成员。

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现场秩序稳定和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正摇号选房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切实维护现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房地产领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六、应急情况处理:现场配置相关应急药品、饮用水及消毒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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