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3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新毕业大学生或5年内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新毕业大学生。
(二)配租标准
户型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大学生公租房。其中,3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新毕业大学生给予1年租住过渡期;5年内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新毕业大学生给予2年租住过渡期。过渡期内,租金标准执行廉租住房租金(建筑面积2.89元/平方米)。过渡期满,经审核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纳入公租房管理;经审核不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不强制退出,可根据大学生意愿,自行选择办理退出手续或按照市场租金重新签订租住合同。
(三)办理程序
1.登记报名。新毕业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到大学生公租房项目现场或住房保障部门指定地点登记报名。
2.轮候配租。市保障中心根据新毕业大学生登记报名时间,分项目建立大学生公租房轮候库,根据房源情况按轮候顺序进行分配,并与大学生签订配租协议。
3.分配入住。大学生持配租协议到大学生公租房物业办理手续并入住。

图片来源:西安住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