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购房者购买房屋更多关注的是房屋的结构、价格以及学区等,往往忽略了或者说没有考虑过房屋保修期限的问题。而往往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之后,才开始关注房屋保修问题。那么,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呢?
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