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城市建设是城市发展到后工业化阶段的产物。他是指宜居性比较强的城市,是具有良好的居住和空间环境、人文社会环境、生态与自然环境和清洁高效的生产环境的居住地。1996年联合国第二次人居大会提出了城市应当是适宜居住的人类居住地的概念。此概念一经提出就在国际社会形成了广泛共识,成为21世纪新的城市观。2005年,在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首次出现“宜居城市”概念
宜居城市研究室是中国领先的宜居城市研究机构,旨在帮助用户了解中国城市的宜居环境,宜居性评估。研究课题涉及:城市经济、城市房价、宜居环境、宜居文化、宜居城市、个人宜居。
其中,个人宜居是“宜居城市研究室”首次提出的概念,研究组首席顾问丁鑫表示:宜居是一个综合性课题,对于个人来说,没有绝对的宜居城市,只有相对的宜居城市。看一个城市是否适合个人居住,除了考虑宜居城市标准中的城市规划,交通、房价、治安、医疗、福利、气候、地理、文明度、环境、资源、经济发达程度等直接因素外,还要考虑个人性格、就业、工作、人际关系、家庭等间接因素。比如说:一个城市建设得非常完善,漂亮,文明程度高,但个人的生活圈子和亲人、朋友均远离这个城市,那么就要考虑这个城市是否真正适合自己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