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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安居资格审核
更新时间:2021-02-20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人才安居资格审核
基本编码
610717005000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实施主体
市住建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到现场办事次数
1次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结果样本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7、8月为9: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29-87625628
监督投诉方式
029-87619419
办理地点
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16号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710室
受理条件
1、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且通过用人单位的初审并且结果公示无异议;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原价材料份数 复印件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下载空表 填报须知
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电子 必要 下载空表
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 电子 1 必要 下载空表
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人员明细表 电子 1 必要 下载空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电子 1 必要
营业执照 电子 1 必要
补贴发放的对公账户开户银行信息 电子 1 必要
通过用人单位初审的人才安居资格审核资料(人才提交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 电子 8 必要 1.人才安居资格审核资料份数和申报人员人数一致;2、人才个人安居资格审核资料根据人才的家庭情况、人才种类、创业或被聘雇用提供对应资料:(1)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2)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3)结婚证或婚姻证明;(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必要
设定依据
设定依据

暂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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