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单位产买卖需准备的申请材料有:
(1)房屋权属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
(2)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①个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未成年人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②法人及其他组织:法人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营业执照副本);
(3)西安市房屋所有权确权申请书(转移);
(4)西安市房屋所有权确权询问记录(转移);
(5)西安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6)1.性质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须提交有权处置房产的机关(机构)递交请示报告及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国资委的相关文件原件;
2.性质为民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等)须提交依法有权处置房产的该企业权力机构的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工商局备案的企业基本情况、公司章程;
3. 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须提交依法有权处置房产的机关(机构)递交请示报告及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以及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原件;
4.性质为外资企业的须提交依法有权处置房产的该企业权力机构的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原件)。
(7)外籍人士或外资公司(含港澳台)购房须出具西安市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
(8)转移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9)完税证明。
如有问题,可拨打房管局业务咨询热线965345具体咨询。